事件主要经过

(截至2018年4月11日)


2016年6月,鉴于发现在神钢钢线不锈钢株式会社(钢铁事业部门的关联公司)存在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以日本境内外的本集团所有相关公司为对象,实施了以全面质量自检为主要方式的一系列应对措施。

2016年11月:

为强化质量管理,在总公司部门(制造推进部)设置了质量统括室。

2017年4月:

由质量统括室开始对本集团的法定规格及与客户约定规格的遵守情况实施监查。

2017年8月上旬:

要求本集团所有相关公司从9月起,进行为期2个月的自检(针对过去1年的情况)。

2017年8月末:

在铝铜事业部门的四个事业所发现了质量检验过程中的不适当处理行为(先行实施了自检),并向社长进行了报告。此后,迅速停止了不适当行为对象产品的出货。

2017年9月12日:

在社长以下设置了4个特别工作小组(紧急监查、客户应对、原因调查及对外公告),在开始向客户进行说明的同时,启动针对包括其他事业部门在内的紧急监查。

2017年10月8日:

对外公告铝铜事业部门(包括本集团内公司)的不适当行为
(10月8日以后对外公告了以下事件)


2017年10月26日:

由事业部门实施的自检及由总公司部门实施的紧急监察基本完成,对外公告截至当时的安全性验证情况及宣布设置外部调查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

对外公告本公司的原因调查情况及防止再次发生对策(详细内容请参见以下网页链接)。


作为取缔役会的咨询机关,设置“质量管理重塑研讨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外部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完成时间的延期(延至2018年2月末左右)。
变更铝铜事业部门3名执行役员的业务管理内容。

2018年1月1日:

于总公司设立质量统括部

2018年3月6日:

对外公布《关于本集团不适当行为的报告书》
公布代表取缔役辞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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