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截至2018年5月18日)


Q1.

发生了什么?

A1.

2016年6月的本公司集团内子公司违反JIS法规的事件之后,本公司于同年11月在总公司设置了质量统括室,建立了对本集团所有相关公司实施质量监查及自检的体制。2017年8月,本公司向本集团所有相关公司提出了对过去一年的产品实施自检的要求,在各事业所进行检查后,发现多个事业所存在更改或编写产品检验结果单的情况。本公司在发现该不适当行为之后立即停止了不适当行为对象产品的出货,并开始对客户进行说明。不适当行为明确后,我们把通过2017年10月25日前进行的公司内部调查所发现并确认的主要事实汇总到《关于本集团不适当行为的原因调查及防止再次发生对策的报告书》中,并于2017年11月10日进行了对外公告。此外,2017年10月26日以后外部调查委员会实施了调查,根据该调查结果制作的报告书于2018年3月6日进行了对外公告。

Q2.

为什么会发生不适当行为?

A2.

综合外部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及本公司内部讨论的结果,引发本次不适当行为的根本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3点(出自2018年3月6日《关于本集团不适当行为的报告书》)。

(1) 偏重效益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不完善的组织体制
(2) 欠缺平衡性的工厂运营方式和员工的质量合规意识的淡薄
(3) 容易滋生本次不适当行为的不完善的质量管理程序

Q3.

使用了不适当行为对象产品的产品没有安全上的问题吗?

A3.

安全性验证工作在客户的大力协助下正在推进。截至目前(2018年4月26日),不适当行为对象产品的直接出货对象客户,以及直接出货对象客户以外的客户的产品中未发现需要立即停止使用或者需要立即回收的情况。截至目前,针对2017年10月26日公告的不适当行为对象产品的出货对象客户525家公司中的520家公司(99.0%)、以及外部调查委员会设立(2017年10月26日)后发现的并于2018年3月6日公告的163家公司中的158家公司(96.9%)进行的安全性确认进展顺利。本集团将诚心诚意地继续协助客户,尽早完成对所有产品的安全性验证。关于详细内容及进展的最新情况,可通过以下链接进行确认。

Q4.

为恢复失去的信誉将采取怎样的措施?

A4.

继续推进安全性验证的同时,根据2018年3月6日对外公布的报告书内容,不停留于直接原因,包括企业风气及组织运营体制问题在内的,在公司治理、管理、程序的各方面推行根本性改革,以此来恢复客户、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对本公司的信任。

回到本页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