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次本公司及本集团内公司的不适当行为给客户、合作伙伴、股东以及相关人员带来的重大困扰,本公司深表歉意。
如本公司于2017年10月8日公布的《关于与本公司生产的部分铝产品、铜产品相关的不适当行为》以及同月11日公布的《关于本次不适当行为的公告(有关铁粉产品及靶材产品)》所述,本公司在铝铜事业部门及其它部门内,对不适当行为相关的事实等进行了调查。
除此前公布的内容外,经过上述调查,确认本集团内公司存在以下同类不适当行为(以下简称“本行为”),在此特予公告。
1. 对象产品的内容
目前确认的本行为涉及的对象产品(以下简称“本对象产品”),概要如下:
本对象产品①
- 产品
- 铜合金管及模型
- 生产公司
- Shinko Metal Products Co., Ltd.
- 2016年9月~2017年8月的出货数量
- 铜合金管 客户数量:42家/出货重量:约700吨
模型 客户数量:137家/出货个数:约5,300个
- 本行为
- 未实施与客户约定的部分检验(尺寸等)
更改与客户约定的规格书中的检验数据
本对象产品②
- 产品
- 铜管(细管)
- 生产公司
- Kobelco & Materials Copper Tube (Malaysia) Sdn. Bhd.
- 2016年9月~2017年8月的出货数量
- 客户数量:28家/出货重量:约750吨
- 本行为
- 未实施与客户约定的部分检验(尺寸等)、试验(机械性能等)
本对象产品③
- 产品
- 铜管
- 生产公司
- Kobelco & Materials Copper Tube (Thailand) Co., Ltd.
- 2016年9月~2017年8月的出货数量
- 客户数量:5家/出货重量:约1,140吨
- 本行为
- 未实施与客户约定的拉伸试验,而以硬度试验代替
-
※ 规格书上约定应进行机械性能(拉伸强度、硬度)的测定,但实际未进行拉伸试验,而是根据硬度试验的结果,将推定数值作为拉伸强度进行记录。
本对象产品④
- 产品
- 铝合金线、合金棒
- 生产公司
- 神钢铝线材株式会社
- 2016年9月~2017年8月的出货数量
- 铝合金线材、棒材 客户数量:2家/出货重量:12.5吨
- 本行为
- 未实施部分与客户约定的检验项目以及更改检验数据
-
※ 直接记录未测定的微量合金成分值,并更改作为参考目标值的拉伸特性的部分数值。
本对象产品⑤
- 产品
- 铜板条
- 生产公司
- 苏州神钢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16年9月~2017年8月的出货数量
- 铜板条 客户数量:2家/出货重量:31吨
- 本行为
- 更改与客户约定的规格(尺寸)中的检验数据
就上述本对象产品①、②、③、④、⑤,目前正与客户共同就其对客户产品的质量(包括安全性)产生的影响进行技术性验证。在截至目前的验证和调查过程中,尚未发现本对象产品存在安全性问题。一旦发现本对象产品存在安全性问题,本公司将迅速进行妥善处理。
此外,就下述本对象产品⑥、⑦、⑧、⑨,已经向客户进行解释并共同就其对客户产品的质量(包括安全性)产生的影响完成了技术性验证,确认了产品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并确认已解决了与客户之间的问题。目前预计不会产生与此相关的追加费用。
本对象产品⑥
- 产品
- 钢线
- 生产公司
- 江阴法尔胜杉田弹簧制线有限公司
- 2011年6月~2017年7月的出货数量
- 客户数量:1家/出货重量:3,525吨
- 本行为
- 未实施与客户约定的部分检验
本对象产品⑦
- 产品
- 钢线
- 生产公司
- 神钢新确弹簧钢线(佛山)有限公司
- 2015年12月~2016年4月的出货数量
- 客户数量:1家/出货重量:306吨
- 本行为
- 未实施与客户约定的部分检验
本对象产品⑧
- 产品
- 特殊钢
- 生产公司
- 日本高周波钢业株式会社
- 2008年6月~2015年5月的出货数量
- 客户数量:19家/出货重量:3,990吨
- 本行为
- 更改与客户约定的规格书中的检验结果
本对象产品⑨
- 产品
- 不锈钢线
- 生产公司
- 神钢钢线不锈钢株式会社
- 2007年4月~2016年5月的出货数量
- 客户数量:1家/出货重量:约553吨
- 本行为
- 更改与客户约定的规格书中的检验结果
2. 不适当行为相关的应对情况等
本公司自2017年9月起,在神户制钢所及国内外集团内公司范围内,就客户规格要求与检验结果单之间、以及检验结果单与实际检验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进行自检和紧急检查。若确认存在新的不适当行为,将及时妥善地予以公告。
就包括已确认并公告的不适当行为在内的所有不适当行为,为确保对相关事实整体情况调查的公正性和中立性,由本公司会长兼社长川崎博也担任委员长的质量问题调查委员会已经委托了外部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目前调查尚未完成,该调查完成后,将再次就调查结果予以公告。
同时,为应对本次事件,本公司设立了质量问题调查委员会,并将根据外部律师事务所的调查结果,就原因进行彻查并制定全公司的防止再次发生对策。目前,作为全公司的防止再次发生对策的一部分,计划由总公司主导推进以下措施:改组质量保证部门等以强化与质量相关的集团治理,改善检验机制并强化对质量设备的投资,重塑教育体制等以提升集团全体员工的质量合规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