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株式会社神户制钢所
就本公司及本集团内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不适当行为给客户、合作伙伴、股东以及相关人员带来的诸多困扰,本公司再次深表歉意。
本集团就不适当行为正在接受JIS认证机构的审查,因质量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问题,今日收到长府制造所铝挤压工厂被暂停使用JIS资格的通知。
长府制造所铝挤压工厂被暂停使用JIS资格后在对象产品出货时无法标注JIS标识,但仍然可以提供性能上与JIS规格相当的产品。本公司将本着诚意联络该产品的出货对象客户,并进行说明。
本公司就此次本集团的不适当行为,于2017年11月10日汇总了《关于本集团不适当行为的原因调查及防止再次发生对策的报告书》,并予以公告。同时,于2017年11月10日在铝铜事业部门设置了直属于事业部门的“质量保证部”,负责各事业所及集团内公司的质量管理、承担质量保证相关的监查职能及教育、培训工作。同时,于同日在长府制造所内设立直属于事业所所长的独立机构,即“品质保证室”,以明确分离质量管理职能和质量保证职能,并着手强化质量管理监查职能。为使检验过程中无法进行更改、编造,在推进检验数据录入自动化的同时,对于不能自动录入数据的试验检验,禁止单独一人进行试验检验工作,建立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人进行确认的制度。今后,将根据仅由外部委员组成的“外部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对各种对策进行探讨,在制定最终的防止再次发生对策时予以反映。
针对此次导致被暂停使用JIS资格的不完善的质量管理,本公司将彻底贯彻施行上述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以整改问题,争取早日恢复JIS使用资格并恢复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