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
株式会社神户制钢所
日本高周波钢业株式会社
神钢钢线工业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神户制钢所(以下简称“神户制钢”)、神户制钢的子公司Shinko Metal Products Co., Ltd.(神户制钢的出资比例为90.0%)、神钢铝线材株式会社(神户制钢的出资比例为98.8%)、Kobelco & Materials Copper Tube Co., Ltd.(神户制钢的出资比例为55.0%)、日本高周波钢业株式会社(神户制钢的出资比例为51.6%)及神钢钢线工业株式会社(神户制钢的出资比例为30.7%)的全资子公司神钢钢线不锈钢株式会社(以下统称“神户制钢集团”),于2017年11月21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British Columbia),以及于同月22日在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分别因神户制钢集团制造的汽车用金属产品(以下简称“对象产品”)被提起诉讼(以下简称“本诉讼”)。法院已经于11月25日及28日在其运营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本诉讼的起诉状,知悉此事后至今,就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安大略省的相关制度中公布起诉状的意义进行了确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告等为对象产品的购买方或使用对象产品制造的汽车的购买方,其认为因对象产品不符合与客户约定的产品规格要求,与符合约定规格要求的产品相比,其以支付不当的过高对价而遭受损失等理由,提起了本诉讼。
① | 姓名:Ryan Kett |
---|---|
住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 | |
② | 姓名:Erik Oun |
住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匹特草原市 | |
③ | 姓名:Jim Wong |
住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
姓名:Nancy Curran
住所:加拿大安大略省佩勒姆
原告等在请求损害赔偿等的同时,请求将本诉讼列为集团诉讼。但在各起诉状中,均未明确请求损害赔偿的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7日,神户制钢集团未收到关于本诉讼的任何正式起诉状,对神户制钢集团具有效力的诉讼手续尚未开始。今后是否会正式收到起诉状,目前尚不明确。
若正式收到起诉状,神户制钢集团将会妥善应对本诉讼。
今后,对于神户制钢集团或神户制钢的其他集团内公司,存在被提起与本诉讼同类的其他诉讼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