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违反日本反不正当竞争法一案的判决

2019年3月13日

株式会社神户制钢所

本公司因部分与质量相关的不适当行为涉嫌违反日本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8年7月19日被东京地方检察厅起诉。今日,立川简易法院对本公司作出了支付1亿日元罚款的判决。

就本公司及本集团内公司(本集团)的与质量相关的不适当行为给客户、合作伙伴、股东等广大相关人士带来的诸多困扰及担忧,本公司再次深表歉意。

本公司将正视这一判决,集本集团上下之力,诚心诚意并脚踏实地地切实推行2018年3月6日公布的《关于本集团不适当行为的报告书》中所提出的防止再次发生对策。为了让客户、合作伙伴、股东等广大相关人士重拾对本集团的信心,本公司将推动组织体制及企业风气等的根本性改革。

关于本集团的防止再次发生对策的进展情况,本公司今后也将继续通过公司官网公布。

相关链接

 

回到本页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