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劳动

基本思路

神钢集团认识到尊重人权对于企业来说是重要的社会责任,作为一家业务范围覆盖全球的企业集团,最大限度地尊重联合国通过的人权保护的《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宪章》、《ILO核心劳工标准》,为了明确表明在《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等国际规范的基础上尊重人权的这一立场,我们制定了《神户制钢集团人权基本方针》作为集团的基本方针。

管理体制

  • 为了降低事业活动整体的人权侵害风险,我们认为面对受人权问题影响的所有利益相关方并了解问题是非常重要。我们将根据神钢集团的人权基本方针,实施人权尽职调查机制,避免和防止事业活动中出现的相关人权问题,重视与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对话,努力妥善处理与事业活动相关的人权问题。
  • 在发生人权侵害的严重问题等情况下,在向有关尊重人权的负责人报告后,在取缔役会中报告并讨论内容,在调查事实关系的基础上,谋求适当的应对。

神钢集团的举措

面向员工的人权方针、尊重人权的教育及启发活动

神钢集团将制定尊重人权行动标准的《员工行动指南》分发给全体员工,鼓励每个人尊重人权并行动,同时在新员工培训和晋升时的培训等方面加入人权基本方针和提高人权意识的教育,努力防止人权问题的发生。今后我们将继续定期为包括役员在内的所有员工进行与尊重人权相关的必要教育。

此外,在每年12月世界人权日之际,我们还将通过发布役员讲话和人权宣传海报等举措,明确表明我们不允许歧视和骚扰的态度,并将人权意识渗透到整个国内外集团,使我们有机会深入考虑尊重人权。

消除歧视的举措

神钢集团确保健康的工作场所不会因种族、信仰、肤色、宗教、国籍、语言、种族、性别、性取向、性认同、婚姻状况、年龄、身体特征、疾病、残疾、社会身份、财产或出生地等原因而受到骚扰或歧视。录用、晋升升职、待遇、加薪、分配都是以平等的机会实施的。

尊重劳动者的权利

神钢集团遵守开展事业活动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劳动法令和惯例,同时尊重职员的结社自由以及集体谈判权。不以员工的团结权或集体谈判权为由对员工进行歧视、骚扰、报复或其他任何不利的处理。

关于工资和工作时间,我们遵守每个国家,每个地区和每个行业规定的法律法规,支付超过最低工资的工资,适当管理工作时间,遵守加班的上限规定等,我们遵守每个国家,每个地区和每个行业规定的法律法规。

此外,我们通过与每位员工或其代表的真诚对话,努力建立健康良好的劳资关系。具体而言,我们召开以下各协议会,就经营方针、事业状况、安全,卫生和生产等管理问题,各种工作条件,工作与生活的平衡等进行协商。在其他主要的集团公司也各自组织了工会等。

主要劳资协商场所·劳资讨论

主要劳资协商场所·劳资讨论
中央生产委员会
(每年2次/每年) :
关于企业的运营以及生产计划、公司的机构、技术的改善、效率的提高等
中央劳务协议会
(每年1~2次/每年) :
提高劳动条件、改善工资等 (包括关于工会主张的生活工资的交涉)
就业专门委员会
(每年2次/每年) :
削减长时间劳动、推进工作方式改革、支持育儿护理兼顾等

禁止童工和强迫劳动

神钢集团人权基本方针中明确规定,在进行事业活动的所有国家和地区,禁止童工和强迫劳动。定期对集团公司进行监控调查,努力防止神钢集团事业活动中发生发生此类情况。

防止骚扰的措施和对申诉问题的具体处理方法

为了创造一个不发生骚扰的工作环境,神钢集团在基本人权政策和各公司的就业规则中明确表明不容忍骚扰的态度,同时为了让每个工作场所的每个人都能正确理解骚扰,不放过任何问题,定期对员工进行e-Learning和集体培训等教育

此外,为了应对骚扰万一发生的情况,我们还建立了一个制度,公司内外的利益相关方可以匿名举报和咨询,并在各事业所设立了骚扰咨询台,所有员工都可以使用该咨询台。在发生咨询时,我们在确保咨询者和相关人员隐私的同时,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事实确认和调查,向咨询者说明调查结果,并审查工作环境,彻底实施预防措施。

骚扰咨询窗口受理件数

2019年度 39件
2020年度 28件
2021年度 30件

与利益相关方的交流

神钢集团认为,从受人权问题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角度来理解人权课题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根据集团的基本人权方针,努力建立一个人权尽职调查机制,以避免和防止事业活动中出现人权问题,并在重视与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对话的同时,妥善应对与事业活动有关的人权课题。

对地域社会的支持

神钢集团致力于在事业活动所在地开展活动。

此外,本公司还支持员工的志愿者活动,并建立了员工参与志愿者活动时可以获得假期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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