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9日
株式会社神户制钢所
就本公司以及本集团内公司的不适当行为给客户、合作伙伴、股东以及相关人员带来的诸多困扰,本公司再次深表歉意。
本公司在2018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本集团不适当行为的报告书》中,公布了经外部调查委员会调查确认的事实关系及其原因分析以及防止再次发生对策。为了切实推进防止再次发生对策中提出的各种对策,本公司于2018年4月组建了以社长为核心的“信誉恢复工程”,并组织成立了各分会委员会以及特别工作小组,作为防止再次发生对策的执行组织来推进具体活动。
同时,作为监督该等防止再次发生对策进展情况的组织,本公司设置了由外部有识之士组成的“外部质量监督委员会”,并将从外部的客观角度提出的反馈意见反映到了防止再次发生对策中。该委员会于2019年3月28日向本公司提交最终意见后结束了一系列活动,并将相关业务移交给了新设立的“质量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今后将在“质量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下,继续将质量摆在首位,努力推进防止再次发生对策。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公告了防止再次发生政策的进展情况,现将最新进展公告如下。今后,本公司计划以半年一次的频率在公司官网上公告最新进展情况。
【防止再次发生对策的进展情况(概要):详情可参见“附件资料”。】
【与2019年3月29日的公告相比,有了变化或进展的内容已用下划线标出。】
为推进以下项目,制定了本集团的《质量指南》并开始实行。【2018年5月1日】
对各个据点的改善情况进行持续监测的同时,通过质量监查现场确认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