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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户制钢设置了“合规委员会”作为取缔役会的咨询机构。该委员会是在以社长在内的3名公司内部委员的基础上,还从公司外部聘请了5名具有公正中立立场的委员、外部委员人数超半数关由外部委员担任委员长。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合规体制活动计划的制定、进展状况的确认以及对从“内部通报系统”获取的通报案件的审议等。 此外,神户制钢还设置了“全公司合规总括取缔役”、“全公司合规担当役员”以及专业部门“合规统括部”,与各事业部门负责企划管理工作的部门以及各部门的“合规负责人”进行合作,推进合规体制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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